摘要:原标题:海南全面推行游艇行业绿色工厂建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9月6日消息(记者 姚皓 实习生 刘心瑀)为进一步加强游艇行业管理,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产
原标题:海南全面推行游艇行业绿色工厂建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9月6日消息(记者 姚皓 实习生 刘心瑀)为进一步加强游艇行业管理,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产能,当前海南省全面推行游艇行业绿色工厂建设。日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工厂规范条件(试行)》(下称《规范条件》),通过打造规范标准的产业发展生态,推动全省游艇修造产业绿色化、高端化、规范化发展。
《规范条件》明确,海南省游艇行业企业(包括进行游艇制造与修理及游艇配套设备制造的企业,其它类型船艇企业可参照执行)参评绿色工厂建设的基本条件要求为,参评企业或工厂应依法设立,信用良好,且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遵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等要求。
基础设施方面,要求工厂的工业建筑满足GB/T50878的要求,配套的办公楼等民用建筑满足《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的要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和采光符合GB 50033 和GB 50034的有关规定;通用设备对应达到GB 18613、GB 19153、GB 19577、GB 19761、GB 24790等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计量设备配备符合GB 17167、GB 24789等要求,并进行分类及分级计量;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应满足《船舶工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等有关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满足DB46/T 574要求,应当配备与修造游艇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且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此外,《规范条件》还对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规范条件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规范条件》的印发实施是海南省全面推进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具体举措,海南将以高质量培育发展游艇修造产业为目标,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发展定位,谋划打造高端游艇修造产业集群,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游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新优势。(姚皓 刘心瑀)
